7月1日10时,酒泉市顺利开启甘肃交通二维码信用执法系统。
这一系统启用后,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证件右上角、执法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将统一张贴专属二维码,实行“一人一码、一车一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许可现场勘验、处理路产赔偿案件等执法过程中,须主动邀请管理相对人或当事人扫描二维码,进入甘肃交通二维码信用执法系统,对执法人员或机构作出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执法人员、机构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同时,对管理相对人、当事人的配合情况及相关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可通过甘肃交通二维码信用执法系统录入管理相对人、当事人及相关单位信息,列入执法对象红黑名单库,实行信用管理。
来源: 酒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