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该中心在保持原有业务办理方式条件下,增加新的维修资金缴款方式等模式,方便交存人和交存单位办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有关业务。
据了解,在新的维修资金交款方式下,个人交存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通过登录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扫描二维码交存维修资金;开发企业或房改售房单位交存维修资金业务,可以通过单位网银转账交款。
在业务材料提交方面,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房改售房单位,可登录网上业务系统,通过上传电子影像方式提交部分业务办理材料,实现办理材料的在线审核;已在网上业务系统或平台注册的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房改售房单位等单位,当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或平台,自助办理单位信息变更。
来源: 新华网